7 月 17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汽车自媒体博主高某损害商品声誉案作出判决:高某因捏造虚假事实、主观故意损害小米汽车声誉,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
经法院查明,高某及团队在 2024 年 8 月发布的碰撞评测视频(播放量超 300 万次)中,隐瞒了小米 SU7 小电瓶电源线在碰撞前被人为拆装的事实,使用被叉车损坏的小电瓶照片谎称碰撞所致,并捏造 eCall 紧急呼叫系统失效,严重损害小米汽车声誉。该案是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今年 6 月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后少有的标志性案例。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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