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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明确绝对化用语豁免限制市场监管总局 6 月 12 日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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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整治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 央视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明确绝对化用语豁免限制

    市场监管总局 6 月 12 日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指南明确,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或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时,若指向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划、所属行业或领域小于国家标准分类、商品无专有标准等,不属于豁免情形,企业需注意合规。

    同时要求,引证内容的出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其文字字体、字号、颜色应满足正常清晰识别要求,语音须保持同等语速和清晰度。对于商品性能、功能、优惠条件等内容,不得通过缩小字号、使用相近颜色等方式限缩,或作出不符合科学常识的解释,以免误导消费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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