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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禁止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市场监管总局 12 月 12 日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 科技圈🎗在花频道📮
    新华社批评商家"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营销套路 新华社 12 月 5 日发文批评商家在广告宣传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营销手法。文章指出,一些商家声称"下载 App 必得大额红包",却在旁边用小字标注"仅限新人或以实际情况为准";宣传"全场 5 折",又在"5 折"后跟极小的"起"字。 文章将此类手法总结为"三吹":吹功效、吹销量、吹优惠。某品牌手机标注"逆光之王",小字却注明"是产品设计目标";某品牌服装宣称"连续三年全球销量领先",数据却源于单次调研。新华社认为,这种做法损害消费者权益,伤害厂…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禁止广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市场监管总局 12 月 12 日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告中含有商品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的,不得利用减小字号、改变字体或使用与背景相近颜色文字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对商品信息作出限缩或不符合常理的解释。

    该指南旨在解决当前广告市场利用第三方报告批量制造细分领域"行业第一"、加剧行业"内卷",以及"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广告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无法验证的内容。使用细分行业"最佳"或销量"第一"等用语,若相关行业、领域小于国家标准规定或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解的,不属于豁免情形。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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